從心理源頭扼制犯罪
http://m.luxecare.cn2006-11-22 10:20:37 來源:全民健康網(wǎng)作者:
從劉海洋傷熊事件到馬加爵案件,向社會表明,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和提高大學生心理素質(zhì)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筆者認為導致大學生違法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大學生自身需要的偏斜。所謂需要的偏斜指需要的內(nèi)容不符合社會要求或需要結構的失衡狀態(tài)。主要表現(xiàn)為:
追求享樂的需要。這是大學生中較為普遍的一類需要偏斜,據(jù)調(diào)查,盜竊犯罪約占大學生犯罪總數(shù)的50%左右,居大學生犯罪的首位。與大學生追求享樂的心理需要有關。這類大學生家庭條件往往并不困難,但由于追求高檔的消費,一旦經(jīng)濟“吃緊”,向家里伸手難以滿足時,盜竊的動機便應運而生。
在違法犯罪的大學生中,雖然女生只是極少數(shù),但在這些違法犯罪的女大學生從事和盜竊的占了70%。
滿足報復的需要。在大學生的犯罪類型中,打架斗毆、傷害、等這類人身傷害的犯罪是僅次于盜竊犯罪的第二大類案件。這類案件約占30%是由于大學生的報復心理引起。有的大學生由于戀愛不成,為了報復對方,而進行或毀容。
尋求刺激的需要。大學生對社會生活的各方面都希望去嘗試和體驗。但如果在求知欲中低級的情緒體驗————尋求刺激成為優(yōu)勢需要時,會逐漸發(fā)展為違法犯罪行為。有的人或因?qū)で蟾杏^刺激去、而違法,或因為了滿足某種畸形的心理刺激而犯罪。因此,大學生應積極培養(yǎng)健康向上的情趣,升華自己的需要,努力防止這類心理問題的發(fā)生。
個體由于認知結構的不完整面導致認知方式缺陷,往往會阻礙其社會認知水平的發(fā)展,處于兒童期之后的青年期的大學生,一個很重要的發(fā)展課題就是學習如何認知社會和對待社會。2002年初的劉海洋傷熊和馬曉明殺親,一個共同的原因正是他們在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
由于不能從他人或社會的角度去分析問題,不能真正進入“互為主體關系”的認知結構,在進行某種社會行為時,也就不能或無法了解他人對此的真正態(tài)度,扮演他人的角色,不能意識到或了解社會規(guī)范對此行為的評價??梢?認知結構水平的低下導致其社會認知能力的缺失,最終會影響行為的越軌。
當大學生面臨困境和矛盾沖突時,如果能做到他位思考會避免許多不該發(fā)生的悲劇。
青年期被稱為“第二次誕生”的時期,是自我意識迅速發(fā)展和確立的階段。青年期又一重大的發(fā)展課題就是學習如何認識自我和理解自我,這直接關系到健全的人格能否建立。
在大學生中,自我意識的混亂,往往是由于在“自我認同危機”的人生重大轉(zhuǎn)折時期,無法在自我意識中把“理想我”與“現(xiàn)實我”協(xié)調(diào)統(tǒng)一起來而引起,以致他們無法確立自我同一性。過分自負或過分自卑這兩大心理缺陷,是妨礙良好自我意識形成的心理障礙。
引發(fā)大學生違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個體心理方面的原因是一個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因此,全社會應在大學生心理素質(zhì)教育上采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措施。
